「你在做不是你真正想做的。你需要藉著聖經原則的約束,大公教會行之有年的禮儀,再透過不斷的實踐、重複,塑造成你真正的欲望。人是欲望的動物,不是理性的。人不是因為理解『這是對的』就能改變行為;而是『這是我的心真正想做的』。如果這樣看『人』,那怎麼形塑自己的欲望、所愛為何,就非常重要了。」
這是我讀完這本書,思考之後所歸類出的一句話。書剛讀完,心情有點沉重—什麼是做自己?什麼是我?其實我們在不知不覺,被各式各樣的觀念給塑造,變成自己心底的欲望。
前幾天和一位傳道朋友,在聊以西結書三十三章的一段經文,講到神對以西結說,有好多人在談論他的講章;可是這些人並不是渴慕神的話,而是將聽道,當成一種娛樂。怎麼知道呢?他們至少有來啊!神說: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。」
最近很想做做看的,是來個普查:「對你而言,什麼是好的講道?」為什麼呢?因為我想知道到底什麼才是好的講章、好的講員。聽眾聽了有沒有感動,是評斷標準嗎?能讓聽眾忍不住一聽再聽,是評斷標準嗎?
而以西結書三十三章卻像在告訴我們:「身為聽眾,最重要的是你聽到了我的吩咐就去行。」這無關乎講員魅力或口才或學養,在於神的話夠不夠清楚被聽見。只要你聽得夠清楚,你就能去行—這是聽道。
神的話往往與我們心裡的欲望背道而馳⋯⋯然而我們真的還在等「感動」嗎?
「當上帝應許以正常的方式與我們同在時,我們卻常期待能在反常中遇見聖靈。」(頁87)—這是書中最讓我深思的一句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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